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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7篇

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了让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好,我们一定要经常进行工作总结的写作,下面是骄才站小编为您分享的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7篇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篇1

一、工作数据

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数字,20xx年1-12月服务对象68139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总数9581件/次。其中,诉讼30件、接访咨询7021人次、审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件、写诉讼文书265件、谈判签约22件、调解纠纷235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宗、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5宗、协助选举4次、上法制课1209次、法律培训103次、其他服务活动257件/次。

我区律师完成固定驻村任务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务),即每年律师的服务次数达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合计114000次,平均为每条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务,每月是3.4次/村。全区27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务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我区律师完成法治宣传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开展法律讲座1次,每年次数达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合计1374次,平均每季度开展343.5次法律讲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开展法律讲座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根据以上统计情况,显示律师驻村工作积极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镇街和各村居之间的业务量较往年日趋均衡,体现了我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渐深入全区基层,律师越来越广泛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驻村直联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20xx年1月,区司法局对我区驻村(社区)律师开展驻村(社区)律师考核工作。经考核,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村(社区)有128个,占全部村(社区)的46%,考核分数100分的村(社区)有150个,占全部村(社区)的54%,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69名,占全部驻村(社区)主办律师的100%,其中,考核评分100分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69名。本次考核没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一)及时更新驻村(社区)合同及更换驻村(社区)主办律师。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点任务一是调整、更换20xx年-20xx年驻村(社区)律师,二是为20xx年新增村(社区)安排驻村(社区)律师。

20xx年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7家,69名主办律师和其167名团队律师共236名律师,挂钩全区278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进驻,活动覆盖率100%。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律师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办法(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值班律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开展为“三类人员”释法说理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配合做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疏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我局要求区各司法所组织本镇(街道)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工作,尽力化解矛盾,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作方式,目标要求是每一名社矫三类人员都接受到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释法说理工作。目前,我区仅大沥镇有一名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姓名:张春雷,属于第三类“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人员,大沥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沥社矫分中心,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采取一对一对话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广东华鸿律师事务所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李杰升面对面谈话释法明理,张春雷保证不再上访,今后会自觉服从社矫相关规定、遵纪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讲座安排。

经检查核对,发现仍有部分驻村(社区)律师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开展“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等专题讲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村居民约”、“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

(五)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同时为开展评优表彰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要求,我局对我区在20xx年度上半年参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驻村主办律师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考评工作。

(六)举办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开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内容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蓝相胤、廖富昌介绍工作经验、与台下律师互动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绍本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对驻村律师的期望;三是区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传达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四是通报我区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七)配合开展查治“两违行为”工作。

为配合上级开展查治“两违行为”行动,我局一是指导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诉讼等工作组织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二是组织全区230多名驻村律师集中举办关于查治“两违用地”行动情况和讲授《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的知识。三是监督指导驻村律师依法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四是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情况反映或报告,依法对律师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指导。

(八)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光大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补录台账。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村(社区)律师对自20xx年1月1日起群众法律咨询的数据进行补录,进行补录台账的系统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今后,需将群众法律咨询数据及时录入到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中。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律师不够积极。一是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自身业务繁重,影响驻村工作。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自己业务,由于办案、开庭、收益等原因难以按时参与直联或驻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轻的驻村律师对村(社区)的社情民意不够熟悉,在解决矛盾或沟通干部群众时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驻村不主动,沟通不畅顺的现象。二是青年律师仍需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派驻村律师团队的青年律师是驻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师刚开始执业,虽然个人业务量相对少,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间充足,但信心、经验、知识储备、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对村(社区)法律事务时,难以提供等同于主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村(社区)群众看到青年律师执业时间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部分村(社区)重视度不够。一是不太重视驻村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未能对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正确认识,有的认为有驻村(律师)或者没有驻村律师,工作还是照样开展,故没有主动联系驻村律师。有的甚至认为律师进村(社区)会激发群众的矛盾纠纷,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未能协调好有偿顾问律师与驻村律师之间的关系。有的村(社区)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进驻前,就有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因为无给驻村律师服务费用,所以村(社区)不好意思不主动请驻村(社区)律师到村服务。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较繁忙,未能定期检查驻村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及时促进新调整的驻村律师与村(社区)干部、群众之间沟通协作,导致有的村(社区)干部连驻村(社区)律师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所希望的法律服务类型不够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区)亟需驻村律师提供专题法制讲座,却未能如愿开展。

(四)其他客观原因。一是新调整的驻村(社区)律师团队需要时间与村居沟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没有完成任务的客观因素。二是电脑系统问题。驻村(社区)律师对电脑日志系统使用流程不熟悉,导致未能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日志内容。另外由于驻村(社区)律师普遍都是应村居的临时要求或突发事件而走访,导致驻村(社区)律师无法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后及时登录电脑系统填写日志内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设想

解决以上问题,使该项民生工程取得成效,还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驻村律师和村(社区)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强沟通,共同协作。除了司法所为律师和村居建立沟通桥梁之外,还需要律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动与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沟通,真诚耐心提供服务,实际帮助村居解决问题,树立村居和群众对律师的'信心,真正让驻村律师在村居“驻得进、融得入、用得上”。

(二)积极参与,追求共赢。当前,由于我区正在进行城市升级、农村股权改革,加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许多外地律师不断介入基层农村矛盾纠纷,我区的基层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基层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区律师承担起本地律师责任,出一分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广大挂钩律师要主动和积极为村居服务,积极参与直联驻班和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研讨和化解活动,努力开拓农村及其企业这一大法律服务阵地。

(三)完善台账,夯实基础。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要重视梳理日志内容,驻村(社区)律师尽可能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有利于对具体案件的后续情况进行***处理和有效监控。二是各村(社区)、律师所行政人员、团队律师要协助主办律师共同完成日志录入省司法厅的电脑系统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报没有录入和按时录入系统的驻村(社区)律师名单。三是为提高村居民听课兴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区)需要开展的法律讲座主题,由区普法办、律师服务中心征集律师课件并发放给驻村(社区)律师,由擅长本专业内容的驻村律师专门负责一个(或多个)主题的讲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讲座的质量和效率。

(四)调整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质素。对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驻村(社区)任务的律师及其律师所将予以撤换,加强培训和总结、检查和督导,提高服务质素,注重服务效果,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深更广地发展。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度,是我作为专业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的第五个年度,经过六年时间的磨练,改变了当初的那份骄横,多了些许的稳重;改变了以前成绩面前的津津乐道,多了更多的慎思考量。也许以前你我都从事不同的工作,也有哪份成就,既然做了律师,就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就必须沉下心来,钻研业务,正真称的为师。师还有一个含义,那就是为人师表,起到模范表率的作用,这就需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让人尊敬,让社会接纳。20xx已经过去,但自己所做的各项工作才定格成型,构成了自己职业生涯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年的工作有得有失,有经验有教训。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修养。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中国梦”等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政治理论。只有真正的学习、领会,才能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 培养出敏锐的政治觉悟。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立足本职岗位,在解决当事人法律问题的同时,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维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实施,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作为党员,我积极的参加市律协党委组织以及律所党支部组织的党务会议和学习,深刻认识到了提出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到“四风”问题,在律师工作中也有相应的指导意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一年来,我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身份上,觉得自己有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和提高,处理纷繁复杂的具体法律事务也显得沉着冷静、得心应手,少了以往的浮躁情绪。

二、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做人、做事,就是一个人一生的全部。不会做人就不会做事,不会做事就不会做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要想把事做好,就必须先做人。律师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行业,就必然要求你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国家对律师提出了严格的执业纪律要求,要求不私自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不能与对方或者法官等私自接触贿赂,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承诺包打赢官司等等。要求以你的专业法律知识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职业道德,更多体现的是当事人对你的评价,你的言谈举止,处事风格,当事人是否认可,直接体现你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我一直要求自己谦虚、和善、坦诚相待、雷厉风行。执业六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对我工作投诉的情形,通过我的自觉,当事人对我的个人评价比较高,说明他们心里认可了我。同时法官的评价也印证了这一点,一个法官不可能认可一个没有素质和道德的律师。我来自外地,在济宁执业,本来朋友不多,我更注重自身的修养和道德,通过自身的努力,众多的当事人成为朋友,使自己能在这异乡站住脚,靠的就是品行,靠的就是职业道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永远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是律师最起码的要求。

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法律推陈出新的速度很快,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律师是适用法律的专家,要想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就必须第一时间掌握了解。为此,我坚持每天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对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温故。同时坚持学习理论及实务知识,中国法院网、中国普法网及中国律师网是我经常浏览的网站。上面经典案例及实务研究,通过对各个敏感、经典案例知识的学习,我的业务知识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提高。另外,其他学科的知识,譬如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文学、自然科学等知识,也是律师工作中涉及到的,为了准确的适用法律,我也利用空余的时间学习了解其他学科知识。一是充实了自己,更重要的是为本职的法律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与朋友和其他行业的人们在一起聊天时,他人玩笑似地说,一句话就知道你是律师。虽然有点玩笑的意思,但这句话绝对不是贬低,而是褒奖。

业务素质的提高,还体现在对案件的研究,法律规定浩如烟海,你不可能精通每一个法律领域,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但在经办的每一个案件时,我会详细的分析案情,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同时听取同行的意见,以案学法,这样的方式使我受益颇深。

四、20xx年度具体办理案件的情况

20xx年度,是我从事专职律师五年来,成绩的一年,一个是经办的案件数量比往年增多,再一个涉足的领域也所扩大。20xx年总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58件,法律咨询及代书21件,法律顾问单位3家。其中承办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49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抵押担保、道路交通事故、票据、股票、工程建设等领域,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现已办结50件,已全部归档。经过各类案件的办理,自身的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经过与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案件办理效果当事人也都非常满意。这是我最为欣慰的一点。

五、20xx年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虽然案件办理的数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诸如公司并购、知识产权等高端业务没有涉及,说明自己在高端业务上的知识还很欠缺,还要继续努力学习,向高端业务领域发展。

第二,还没有更好的更及时的回访当事人,我一直认为认识就是缘分,要珍惜这份感情。应该及时的与当事人保持联系,不能案结情了,这也是律师业务拓展的一个方面,以后要进一步的做好。

第三,在业务知识上还存在欠缺,一个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我就明显感觉到自己经验的不足,以后必须花费时间进行深入的研究。

第四,在法律顾问工作中没有很好的处理好工作关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已有案件的办理。虽然是单位的法律顾问,但必须保证自己身份的独立性,不能让单位认为你是他们的打工者,这一定程度上有损律师这个群体和职业形象。

20xx年度的工作,有得有失,给了我经验也给了教训。人要善于总结,才能进步。今天书面整理,顿觉得有时光倒流的感觉,收益和启发很大。20xx年度已经开始,并且有了一个好的开端,我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的理论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篇3

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确立了“以改革为动力,以作为争地位,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两个办法”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以制治所,规范服务近年来,板桥法律服务所注重各项制度的建设,坚持用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首先,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我所制定了会议学习、廉政建设、所长职责、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等五项制度。在规范各种制度的同时,在我所兴起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依法办事观念,心系群众观念,严明纪律观念,顾全大局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全所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

其次,注重所容所貌,文明执法。我所舍得在硬件上投入,去年,共投入近万元进行内部设施改造,增添了一间国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从环境上让当事人一种信任感。软件台帐都登记造册,查阅案卷十分方便。与此同时,我们在软环境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工作人员“十不准、三保证”。所内人员人人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当事人一到所,就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说宽心话,不厌其烦地倾听反映情况,解答疑惑,从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再次,树立良好形象,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我所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公开承诺书,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了收案审批制度,实行一案一卷,错案追究制,对因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追究办案人员行政及民事责任。

二是面向基层,谋求发展

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窗口,必须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身功能。面向基层,妥善处理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局的稳定敏感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寻求发展。

我所在妥善处理农村焦点问题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自身社会声誉,在农村广泛开展协办公证业务。我街道地处远郊,农民占绝大多数,经历了市场风雨的这些农家子弟们,如今已越来越感受到协办公证的好处,不论是在房屋的租赁、买卖上,还是在赡养抚养协议等方面,他们总是习惯来到板桥法律服务所,对达成的协议,合同要求法律公证。

三是以为争位,服务改革

结合司法部“两个办法”颁布实行,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抓住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这一契机,推动法律工作者更加积极投入以经济建设主战场,把法律服务触角伸及全街道各个环节,渗入领导决策层、渗入企业法人层、渗入公民守法层。

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单位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件,协办公证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接受法律咨询人次,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同时,我所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高层次。

年是企业改制攻坚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企业改制上求突破,真正把“包、租、卖、股”改革落至实处。为此,街道成立企业改制办,我所作为改制办的法律顾问,理所当然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在改制当中,我所主要负责经济合同草拟、审核。改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前人没有做过,无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因此,在改改制前,我所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把有关问题向雨花台区进行咨询、协办;向区法院请教学习,真正做到签订一份,一份就生效。避免了以往因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合法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出现的经济纠纷。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月,街道工委决定对下属企业凤翔码头进行产权拍卖,采取竞标的方式,逐轮进行,以过十二轮的较量,钢渣公司标出其出万元,超过底价额万元,此次招标会程序由法律服务所运作。这次企业改制采用产权公开拍卖方式在我街道尚属首次,中标价高了底价如此多,不但防止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而且有效地盘活集体资产,为企业注入新的经济活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无法估量的。难怪当时街道工委书记何宗春同志在总结此次招标会时说:“我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已渗入到所有制改革之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人员将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板桥法律服?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篇4

20xx年上半年已经过去,社区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本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法律顾问在“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现将20xx年上半年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了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工作

1、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涉及居民集体诉讼、上访的案件,涉及社区群众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问题,涉及社区居民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综治办、司法所。

2、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对服务对象社区、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3、实行一事一记制度。法律顾问要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到登记簿和法律顾问工作系统中,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

4、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每月底将总结该月工作的具体情况,交由社区主任审查盖章,再上交司法所汇报情况。

二、工作成效与亮点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社区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

本社区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比如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公示不够,有部分群众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不了解。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定期专项走访社区,并并认真收集社区现阶段的突出矛盾,集中对该项矛盾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专项问题专业解决。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让群众能更好的能获悉有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篇5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篇6

第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

为此,在20xx年年初,社区就召开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今年一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社区党委书记毛雪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大家一定要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今年的工作做好。与前几年相比,今年光南社区将法律服务工作上升到将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要求所有社区居干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来对待这项工作。毛书记在会议上表示,虽然今年没有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等重大活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麻痹情绪,防止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同时,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外部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矛盾纠纷有抬头的趋势,如果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事件。因此,社区要求居干们要妥善地对待和处理涉及到居民具体利益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居民的稳控工作,防止矛盾发生激化。

在年初,社区还专门召开了物业纠纷协调会议,邀请社区内三家主要物业公司(华燕物业、方建达物业和金岛花园物业)的代表参加。会上,社区党委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充分肯定了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和贡献,并请大家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社区主任表示,今后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配合社区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社区党委毛书记则表示,目前涉及到物业的潜在矛盾纠纷隐患主要有两个:一是光熙门北里8号楼居民反映燃气集团咨询公司和燃气集团第二分公司的员工经常在小区内驾车快速行驶的问题,部分居民认为此问题影响到居民出行的安全;另一个是柳芳北街九号院居民在光熙家园穿行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但社区一定要做好与社会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对居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也要尽到相应的责任,做好小区内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专门的支部机构,负责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两类人员帮教等具体工作。

目前光南社区共有矛盾调解工作小组、物业纠纷工作调解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等机构。这些共组偶小组的成员以社区居干为主,由社区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则由社区积极分子和居干共同组成,目前拥有四个调解小组,组员35人,并配有纠纷信息员48名。物业纠纷调解小组由社区干部和三家主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组成,目前有成员九人。同时,20xx年社区还成立了和谐促进员分会和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社区目前有和谐促进员110余人,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委员15人。社区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日、物业接待日和人大代表接待日,由专人接待居民来访。

20xx年,纠纷信息员共为社区提供纠纷隐患信息16条,经社区排查,发现价值信息10条。根据这些信息,社区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社区和谐促进员帮助调解矛盾7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些和谐促进员在居民中威信比较高,所以在调解工作中有一定的优势。借助这些优势,帮助社区做好工作,这是今年以来社区探索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矛盾排查调解要放手发动居民,走矛盾调解的“人民战争”路线,这是光南社区一直强调和坚持的。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切实可行的。今后,我社区将继续把这一工作方法坚持贯彻下去,以维护社区稳定。

第三,切实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光南社区坚持每月至少系统排查一次辖区内矛盾,遇到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活动期间则开展临时性排查。

第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讲座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今年以来,社区还开展法律讲座四场,每季度一场。讲座分别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国防法》讲座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在法治学习讲座中,我们也注意探索形式的多样化。例如,在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活动中,社区请青少年朋友来扮演司机、行人、交警等角色,模拟马路上的实际情景。通过这种形式生动的活动,青少年朋友对交通安全法规有了一个很好的了解,也实际体验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活动后,社区还邀请交通队的民警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做好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除律师进社区外,20xx年光南社区还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区人大代表高宏刚同志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在社区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号院的北京市铁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刚反映了退休待遇的问题。高宏刚听了大家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一定会向区里、市里反映。

第六,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重点人出现脱管、失控。

以上为20xx年光熙门北里南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下,经过我社区全体居干的努力工作,社区确保了总体稳定,全年没有出现重大矛盾事件。今后,社区将继续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推动社区法律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向街道和社区居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篇7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17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去年同期130件),其中重大决策24件;合同审查4件;一般性法律审查77件;领导交办法律顾问工作4件;其他法律服务68件。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农村“三变”改革依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20xx年2月22日,根据省委改革办的要求,向省委改革办报送了《关于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应把握的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出农村“三变”改革应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根据陈敏尔书记指示要求和唐林主任亲自安排部和主持研究,在李兵副主任的带领下,20xx年3月,综合研究分析赴六盘水调研情况、邀请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相关咨询论证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办理农村山林土地行政复议案件中掌握的有关情况,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角度,形成《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向省委提出建议。3月19日,陈敏尔书记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重视“法律适用和制度建设问题,确保“三变”改革有序有效推进。”3月25日,刘远坤副省长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着手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向上争取认可和支持。二是积极为“三变”改革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先后对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全省第六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件文件初稿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参与“三变”改革咨询论证。20xx年3月14日,参加全省“三变”改革工作情况交流会,提交《当好农村“三变”改革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交流材料。20xx年6月x日至5日,参加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办,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安顺市“三权”促“三变”改革研讨会,提交《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几点思考》研究文章。参加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提出的有关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多次被采纳,并在相关改革文件中得到体现。

(二)为大数据战略行动、供给侧改革等系列改革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春节放假上班后的连续两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对省大数据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等5个文件,提出21条法律意见。先后多次为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族自治州深化体制改革、支持工业企业减负增效、省级政府公车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咨询论证会,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充分采纳。

(三)为有关风险防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对《贵州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有关p2p互联网融资挤兑事项、松桃县与上海景域旅游发展公司投资纠纷、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对贵州省联合产权交易与金融服务中心组建、煤矿企业关停转型兼并重组、药品集中采购、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按省政府《关于研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煤矿关闭退出涉法涉诉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进度推进。

一是抓好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研究制定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两项任务落实。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对接联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3月下旬赴上山东、安徽开展调研。5月开展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省内书面调研,已收到书面调研材料52份。二是抓好20xx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关于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4月,召开有关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协调会,研究落实具体方案与措施。5月,对各市州、各县(市、区)、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各直属机构开展书面调研,已有70多个区县和乡镇反馈了调研报告材料。三是认真抓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在唐林主任的带领下,深入福泉市调研总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福泉市创新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调研文章,以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福泉市有关总法律顾问制度文件。3月25日就中央深改组审议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对接,了解相关工作进度。6月,《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0号)下发后,按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贵州省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初稿)》,目前已基本完成。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

一是办理孙志刚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关于《情况汇报》批示材料,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陈鸣明副省长专门汇报。二是按时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32号提案。三是派员承担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陈鸣明副省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四是派员参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五是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大会精神配合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打算》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承担法制办贯彻落实《贵州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推进情况季度汇总报送工作,完成一季度汇总报送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除继续做好常规法律顾问工作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完成“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二、完成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完成《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中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出台省政府法制办支持三变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起草任务。三、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完成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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