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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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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5篇

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1

县纪委:

xx年,在县委的领导下,本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履责情况

(一)强化担当意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组织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铸牢廉洁自律的防护墙。认真贯彻四个亲自要求,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经常化,制度化。一年来,共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汇报5次,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汇报1次。每月听取各委室党风廉政工作汇报1次。

(二)强化组织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要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经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强化措施督促班子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三)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按照县委部署,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人大领导班子素质和能力。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加大纪律监督,强化纪律保障,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己带头讲党课,并要求党组其他成员到联系乡镇、村和各支部讲党课,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引领作用。以严守党章党规、增强看齐意识、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为主题开展了8次学习研讨。大力开展《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化理论认识,提高学习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履职成效更加明显。

(四)强化示范带动,以身作则遵守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法律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坚守底线,锻炼定力,努力强化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发挥表率作用。一是坚定政治定力。注重学、讲、做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强化宗旨观念。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情况、解难题、办实事。三是弘扬求实精神。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审视县情,注重研究解决人大参政议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五)强化统筹部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增强党纪意识、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以身作则。我带头常提醒、严要求,认真督促,从自身抓起,严于律己,事事从严。一年来,党组(班子)成员在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控制公费出国(境)旅游、公务活动中严禁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等方面,都不折不扣地遵守了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人大机关三公经费,办文办会显著下降,干部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四是抓督促检查。加大对人大机关、联系部门、包保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通过工作调研、专项工作检查等形式不断上紧发条、拧紧螺丝。牵头和配合做好县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五是抓制度落实。坚持民主集中、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防止停留于字面纸面、笔头口头、高举轻放、流于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六)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向支部延伸。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规范落实会议、接待、出差、经费管理,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常委会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七)强化个人作风改进,保证清正廉洁。严格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准则,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实情、听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总之,对照党的纪律进行检查,没有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从事过任何形式的跑官要官活动;没有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收敛钱财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申报个人收入及其他重大事项;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时常对他们进行教育,没有大操大办酒席等不廉政行为。认真填报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勇于担当作为,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学笃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习总书记殷殷嘱托,感恩奋进,砥砺前行。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始终做到与县委同心、同向、同步。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在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守牢底线,走好新路,助推同步小康事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拒腐防腐防线。二是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心想事、用心谋事、尽心做事。三是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凝心聚力助推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任务和重大行动部署。团结带领全县人大代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

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2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结合实际,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转变观念,明确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市、各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们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为建设法治xx平安xx和谐xx不懈努力。xx市获得了第三批、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17年、2018年度全区平安县(市、区);统筹推进农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国家层面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我市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xx市充分认识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方法治建设的水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6年底,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对我市今后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一是组建了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19年3月,xx市机构改革工作完成,组建了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xx市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市委书记、市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xx市每年年初制定《xx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3期的学法任务。每年年初出台《xx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

将市委书记、市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分值占部门总分值10%。

二、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

根据《纲要》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市政府按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玉林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xx市建立健全法制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市政府领导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等重要事项都亲自审批;对我市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立法工作、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制干部人员不足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组织研究着力解决,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xx市严格执行《xx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一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2017年,xx市是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试点单位。我市以镇四所合一改革作为评估内容,客观分析了该项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为第一责任人的后续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市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我市已经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镇政府、市直部门全覆盖的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相应的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分别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镇政府、市直部门的决策事项,依法审查市委、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出台实施。我市的公职律师制度正在推进。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我市对2016年公布的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修订形成新的xx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实现两单融合,对每项行政权力都明确了相对应的责任事项。两单融合梳理结果已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

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市委书记、市长都亲自主持参加各种法治宣传活动。2017年9月6日,xx市举办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万人签名仪式暨七五普法文艺演出,xx市市长xx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每年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

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17年,我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5件。我市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90%。2018年,我市行政机关接到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2件(含去年结转5件),其中一审19件,二审16件,再审2件。我市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90%。

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层面较窄、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3

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阆中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8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18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阆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阆中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创建三型模范机关主题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学法守法普法用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思想认识。(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本人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分工协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切实做到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二)加强法治理论和法纪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服务城乡建设的能力水平。今年本人带领局党组组织了10次学习,重点研读了《学习2020年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5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创建应知应会》等内容并行成相关的学习台账,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三)突出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一年来,我常态化带领大家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房地产管理法》等行业领域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四)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1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投资股票、基金等;没有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法治意识1、加强对机关干部法治教育一是我局今年以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宪法和刑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下大力气激发社会的动力和市场的活力。并要求各股室(单位)在各业务的微信工作群中广泛宣传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及基本法《刑法》等法律。二是全面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为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中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在全市无纸化普法考试中,我局系统在职在编人员100%参加了考试,合格率100%。2、加强对企业、群众的法治教育一是法律进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我局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传单、图片、展板、解答群众咨询等,全面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法律进企业,我局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会议上定期针对建筑质量、建筑安全、建筑节能等领域对相关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物权法》等法律宣讲,使建设工程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专业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法律进工地,通过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向建筑企业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和安全法制教育。通过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同行的重要性,提升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度、知晓率,为我区营造处处优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格局,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了事项办理的法律依据、材料清单、受理标准、流程、时限等内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共计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2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其他行政事项5项,使群众企业办事明了清晰,我局在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内依法审批,自觉接受群众企业的监督。二是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结合2021年坡头区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全面开展住建领域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及时更新住建系统事项办事指南,并于一楼大厅公开栏公开,规范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规定、行使权力严要求。4、缩减依法审批时限一是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指南清单均公布于广东政务服务网,依托广东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渠道,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2021年我局在广东省一体公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事项84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办理,没有收件企业群众关于行政审批不及时方面的投诉。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行政审批方面,不断做减法,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大力压缩办理时间。取消建筑垃圾收费1项收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勘察审查等3项备案;不再对社会投资的项目进行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在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事项上,我局进行了流程再造,精减合并审批事项,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到建筑施工许可手续中;核减办事材料,将大部材料改为核发后监督过程中审核,由原来的24份材料,核减到10份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原来3个事项法定办事时限共计25天,合并压缩后到承诺5个工作日办理(资料齐全可即日办)。三是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进程。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进程。自2021年4月1日起,统一使用湛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办理收件、受理、预审、审批、办结、出件等业务,做到办件过程数据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留痕,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审查时限。5、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一是制定《坡头区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坡头区住建局会议议事规则》。我局坚持在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程序和内容前提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各项决定。在实际工作中,局主要负责人是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实现重大问题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201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严格参照执行,其中包括2019年启动建设的南调河综合整治(碧道)工程、坡头区海盛一横路及周边排水工程、海东新区起步区市政道路项目、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基地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湛江一中新校区)、国家高新区湛江海东园区广东医科大产学研科技新城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我局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征求各单位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科学决策后再进行实施建设。三、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一)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2015年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要求,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规范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我局于2017年初报送《关于确定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请示》(湛海建〔2017〕4 号)至区政府,建议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经《坡头区(海东新区)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2017〕1号)研究同意后,予以实施。2018年12月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后,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5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20〕332号)的规定,对于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尚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通过中介超市平台进行选取。2021年,我省启动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59 号)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采〔2020〕10 号)的要求,除实施电商直购、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均应当在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开采购意向。2021年,我局已通过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开了湛江一中新校区周边高压线迁改工程、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建设项目东面市政排污、排水工程的公开采购意向等。(二)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依法化解问题楼盘矛盾。我局主动出击,竭尽所能为业主排忧解难。2021年,针对海港新城项目5、9幢业主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民事诉讼导致无法取得竣工验收资料,业主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我局主动出击,积极走访,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局协调,现海港新城5.9幢已有部分业主办理了转移登记,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为其余业主们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二是依法化解劳资纠纷问题。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于2020年5月1日实施,我局依据该条例在建筑工地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制度和落实施工总承包先行清偿的责任,转变建筑工地工人工资发放的模式,由现金发放模式转变为通过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同时工人每天打卡考勤的记录能被长期保存于实名制系统,为工人工资纠纷提供了可追溯的依据,避免了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2021年全区建筑工地均无重大欠薪事件发生,但工人工资纠纷偶有发生,难以杜绝。三是依法处理12345热线及坡头区政府留言信箱等公众问题。2021年截止12月1日,我局共处理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由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发的问题共342宗。如我局在收到湛江市政府12345转来绿地业主投诉事项时,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一方面督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落实房屋质量整改处理,并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检查;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开发商和业主,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我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双方妥善解决了相关赔偿问题,及时解决投诉事项,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四是配合挂点镇、村做好各项矛盾化解工作,消除引发基层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矛盾。(三)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及上级下发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制定了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应急预案响应机制,明确防控职责,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二是我区建筑工地受2020年疫情防控影响,普遍影响施工3-5个月,许多房地产项目申请宗地延期和延期交房,我局依据疫情期间上级司法部门关于将新冠疫情归为不可抗力的约定,对房地产项目的申请给予了受新冠疫情影响施工延期3-5个月的认定,使房地产项目得以延期竣工和延期交房,避免了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促进了疫情后我区经济的迅速恢复。(四)依法依规管理市场一是建筑市场及市场监管方面。2021年至今我局共备案项目16宗,处理投诉信访件2宗。我局严格执行新的招标文件范本和评标办法,2020年9月市住建局、市发改局联合印发新的招标文件范本和施工评标办法《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方法(试行)的通知》(湛建招〔2020〕9号),我局依托该评标办法和范本,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标投标市场和落实招标人负责制,2021年所有备案项目均按招标文件范本编写并使用新的评标办法。二是燃气安全管理方面。截止12月,燃气安全方面,我局共进行专项检查4次,组织现场检查4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1份,消除安全隐患约70起,并对屡教不改的燃气企业进行约谈。我局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例如,我局在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南三镇海丰、麻弄、灯塔等村委会存在非法液化石油气经营点(没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没有配套安全设施,甚至使用过期气瓶,很多都是集燃气经营点、士多店、住宅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迅速函告南三镇人民政府及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三分局依法查处。该镇开展了5次共计106人次的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对辖区内15间非法液化石油气经营点进行取缔,至今没有再次非法经营。三是房地产行业及市场监管方面。在房地产行业及市场监管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湛江市发布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管好房地产开发交易、预售资金、物业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等工作。例如,我局发现湛江市领航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绿地新里海玥花园项目存在未按《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湛建房〔2021〕8号)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问题,我局立即发放《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约谈通知书》到该公司,并约谈该项目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并形成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约谈记录,要求其立刻整改并提供相关流水和对账单等整改材料,保证我区房地产市场依法依规和平稳运行。四是工程质量监督方面。截止2021年11月26日,共出动1064人次,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6份,发出《现场监督意见书》10份,排查发现质量问题44项,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限期落实整改,2021年我区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整体良好。在开展日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中,我局委托区质监站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尤其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例如《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区质监站严格依据该条法律规定要求,严格查看了解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纸和合同内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是否有完整的技术、管理及质保资料;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出具检查报告、评估报告、自评报告;是否已签署工程保修书等,指导督促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完善和具备相关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后,才能组识竣工验收。五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方面。2021年,我局共出动约700人次,检查200项目次,一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2份,排查发现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约330项,对于检查发现不按要求违规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个项目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核实查处。我局委托区安监站在日常开展安全监督执法中,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已辖区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房屋市政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通过在工程开工前对项目进行安全监督登记,日常监管过程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要节点全面检查的方式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对于不按要求违规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对于违规施工,导致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责其相关责任单位停工整改。2021年至今,我区监管的在建施工项目无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比较稳定。四、工作中的不足(一)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我局涉及的建筑领域法律专业性较强,但干部运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依法有效执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有部分人员会更注重专业性而忽略了依法执法的重要性。(二)依法行政的力度还需增强随着人们日益增强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住建局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单位不仅在专业素养上要提高,还要潜心研究专业法在实际中的运用,掌握方法,把握规律。(三)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了解重视程度仍需加强。在前期工作中,仍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分析论证不够充分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工作机制。如工人工资支付制度机制方面。五、下一步计划(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单位集体学法制度,推行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考核,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局涉及建管、房管、市政、燃气、消防、人防等的领域,专业性要求强。结合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逐步提高干部职工执法证件持证率。带领全局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5

2020年,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档案馆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我区档案事业法治化进程,以两争一前列的使命担当,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扬州市江都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馆工作内容,明确职能科室和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压实责任,传递压力,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总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凝聚合力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科学制定年度法治教育计划,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党员干部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档案法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实践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从而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收看专题讲座《民法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努力争做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利用举办全区档案规范化建设培训班机会,对全区区镇机关档案工作者进行《保密法》知识讲座。新《档案法》修订公布后,带头学习并组织区级机关档案工作者和馆机关全体同志参加新修订档案法公益大讲堂普法教育培训,在深入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确保《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组织馆内3名同志赴苏州大学参加档案管理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和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严格依法治档,履职尽责。结合机构改革,厘清部门职责权限,强化依法管理理念。配合区委办(区档案局)出台档案工作年度考评细则、开展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依法开展区级机构改革档案、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到期档案等移交进馆工作,坚决贯彻各类档案业务标准规范,积极深入立档单位对移交进馆档案进行质量检查,提高进馆档案质量。在确保档案安全底线同时,做好社会群众查阅利用服务,对于涉密等无法满足群众利用需求情况的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根据要求,对2018前涉及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提出清理意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聘请律师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树立行政机关尊法守法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为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把依法履职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制定《馆务会议议事规则》《内部管理制度》等,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搞一言堂,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增强单位的公信力、执行力。把依法办事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推动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党务、馆务公开,自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强化党内外监督,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忘初心,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执行党内各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坚持领导干部述法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广大党员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法治建设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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