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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7篇

通过写工作报告我们都能从中吸取不少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报告的写作,我们能减少后续工作犯错的次数,以下是骄才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7篇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1

今年8月31日,本人来检察院公诉科报到,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在院领导和科长的关心下,在各位干警的帮助下,自己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业务上都有一定的进步,熟悉了环境,熟悉了工作,完成了分配的工作任务。对于9月份的工作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熟悉环境,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好基础。

虽然在学校学习了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但对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程序、规定了解的并不详细。因此,我要加强学习,向前辈请教,尽快熟悉环境,熟悉公诉部门的各项工作。一个月来,我首先熟悉了具体各科室的位置和本部门的所有人员,为以后工作更加方便;然后学习了填写简单的公诉部门程序用的文书,如提押证、换押证、补充侦查决定书、简易程序建议书、送达回证等,学习了运用网上文书生成系统生成了各种文书,有逮捕决定书、传唤通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再有就是学习了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证人目录、证人名单的文书格式,并且自己尝试制作了各种文书;最后熟悉了公诉案件的基本程序,从逮捕到起诉的各个环节。

二、找准位置,尽最大努力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一定要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个月来,我先后跟随科长提审多次,熟悉了提审的程序和科长工作的方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跟随科长出庭三次,担任书记员两次,自己制作了出庭笔录两份。在案件讨论会议上担任书记员5次,制作了案件讨论笔录5份。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

三、努力学习,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素质。

业务方面,利用闲暇时间,通过各种具体的案件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检察业务,把工作上学到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到了日志上。在案件讨论会议上,通过各检察官对案件的分析讨论,加深理解了理论上学到的内容,把各项法律原则和规则更好的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在政治理论方面,参加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通过此次会议真正了解了当前公诉工作的工作重点和对公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认真写了一篇调研文章,针对当前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办案和调节对接工作机制的问题进行研究。

从模糊到清晰,我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自己今后要不断提高检察意识,强化学习观念,提高自身素质,认认真真工作,本本分分做人,使自己不断趋于成熟,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至,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53.1万人,较前五年下降3.4%;起诉717.3万人,较前五年上升19.2%。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积极投入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山东、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多次选派骨干力量赴反恐一线指导、参与办案,北京、云南、新疆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天安门“10·28”、昆明“3·01”、莎车“7·28”等一批重大暴恐案件。

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共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40.5万人,甘肃、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禁毒扫黄等专项斗争,起诉刘汉、刘维等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8932人,立案侦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333人。坚决惩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72.4万人。同步介入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1.4万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4368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10.4%和80.1%。起诉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犯罪1472人,依法保护公民人格尊严。

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共同发布通告,与公安部共同挂牌督办徐玉玉被诈骗案等62起重大案件,两年来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万人。加强境外司法合作,广东、北京、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崔培明等130人、张凯闵等85人、邱上岂等61人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坚决惩治涉医犯罪。20温岭杀医案发生后,立即部署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又连续3年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意见,坚决惩处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推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对暴力伤医案快速反应、挂牌督办。20以来共起诉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7816人,天津、江苏、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苏英明、赵连生、齐洪生等暴力伤医案。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针对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问题,与中央综治办等共同发布指导意见,推进综合治理,保障校园安全。年以来共起诉侵害在校学生的暴力犯罪1万余人。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与教育部联合部署“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重庆“莎姐”、武汉“秦雨”、泸州“纳爱”、慈溪“花季关护”、南阳“冬云”等大批优秀检察官团队走进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已巡讲4万余场。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突出惩治网络造谣、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快播”案、“名流汇”网络直播平台聚众吸毒案等案件,促进网络空间治理、维护网络安全。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1.5万人。全面开展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加强典型案件发布和法治宣传。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我们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先后制定实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科技创新、保障健康中国建设等11个司法政策指导意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上海等11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察机关建立一体化协作机制,打造中国特色“自贸检察”。辽宁、吉林、黑龙江检察机关围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细化服务东北振兴司法举措。湖北、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加强区域联动,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坚决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积极投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4.4万人,是前五年的2.2倍。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8.2万人,北京、上海、湖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善心汇”等重大案件;严厉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广东、山东、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马乐案、徐翔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等重大案件,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在司法办案中重视完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持“三个慎重”、区分“五个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016年制定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推广湖北“鄂检十条”、湖南“除虫护花”、安徽“问需解难”和福建泉州“亲清护企”等经验,严惩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先后发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对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罪与非罪不清的按无罪处理。专项部署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对赛格集团申诉案等21件案件依法甄别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张文中案、顾雏军案专门办案组,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审查,依法提出检察意见。

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广东、四川、宁夏等30个省区市建成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起诉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余人,是前五年的2.1倍。连续5年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年度十大案例,突出打击重点。深入研究科技创新领域新情况,严格区分合法兼职获利、股权分红、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与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挪用公款,一般违纪违法与犯罪等界限,尊重和保护社会创造力及发展活力。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守护绿水青山蓝天。连续4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坚决惩治污染大气、水源、土壤以及进口“洋垃圾”、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性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3.7万人,较前五年上升59.3%。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排污案、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案。与环保部、公安部共同推动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挂牌督办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静海坑塘污染案等64起重大案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1.3万件,督促5972家企业整改,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总面积14.3万公顷,索赔治理环境、修复生态等费用4.7亿元。福建、江西、贵州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吉林、甘肃、青海、陕西检察机关分别部署长白山、祁连山、三江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月牵头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12月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严惩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紧盯问题奶粉、地沟油、病死猪肉、非法疫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连续4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挂牌督办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等986起重大案件;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731件;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犯罪6.3万人,是前五年的5.7倍。

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957人,支持农民工起诉9176件。年12月部署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至春节前,检察机关共支持5566名农民工提起诉讼,帮助追回劳动报酬4605万余元;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70份,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帮助2万余名农民工追索被拖欠的劳动报酬3.4亿元,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回家过好年。

强化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强化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司法保护。上海、北京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办理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2316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经检察官帮教后悔过自新、考上大学。依法保护妇女人身权益,起诉强奸、拐卖、强迫卖淫等犯罪4.3万人。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与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维权机制,严惩欺老虐老骗老案件。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指导意见。对5.1万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3亿元。

三、坚持有腐必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毫不动摇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54419人,较前五年上升16.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3亿余元。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15234人、厅局级2405人。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对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__、令计划、苏荣等1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__、郭伯雄、__、令计划、苏荣等107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依法办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职务犯罪。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犯罪59593人,严肃查办行贿犯罪37277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6.7%和87%,让利益输送无处遁形,让权钱交易逃脱不了法律制裁。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62066人,依法查处“万吨小麦霉变”、“地铁问题电缆”等事件背后的渎职等犯罪。

坚决惩治“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涉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扶贫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62715人。会同国务院扶贫办部署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开展预防监督,部署“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教育基层行活动。

坚持不懈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在中央纪委统一领导下,年10月起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已从42个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引渡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2人,包括杨秀珠、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35名“百名红通人员”。与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共同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对任润厚等45起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及时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决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四级检察院普遍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警示教育等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特点和原因,提出整改、预防建议。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泰州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检察蓝”牵手“邮政绿”,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人民检察官》、《人民的名义》等一批法治作品获得好评。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改革。2017年北京、山西、浙江检察机关先行试点,取得重要经验。其他非试点省区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6032人,同比上升4.7%,确保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面推开试点后,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促进合编合心合力。四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44151名检察人员已全部按时完成转隶。

四、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对受理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沈六斤故意杀人案”、“卢荣新强奸杀人案”、“李松故意杀人案”等18起重大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均改判无罪。对人民法院再审的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等案件,检察机关同步成立专案组,重新复核证据、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共同纠错。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责任,吸取沉痛教训。颁布履行检察职能纠防冤错案件等系列指导意见,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等制度。

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减假暂”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以及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11.8万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减刑”、“提钱出狱”等问题,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强化对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监督,共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干部121人。

坚持不懈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牵头,对政法各机关羁押3年以上仍未办结的案件集中清理。经政法各机关共同努力,年核查出的4459人,至2016年10月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监督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突出问题。针对检察机关发现的一些罪犯被判处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问题,2016年与公安部、司法部等共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踪监督。现已监督纠正9222人,其中收监执行7162人。对仍逃匿或下落不明的1181人,督促开展追逃。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2万余件,人民法院已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2万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万件,人民法院已采纳1.6万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3万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2.4万件。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房屋买卖、驰名商标认定等领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假官司”问题,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重点监督“规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2016年以来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877件,对构成犯罪的起诉452人。

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注重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司法工作人员11560人。

五、锲而不舍抓落实,加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我们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党中央部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或结项,司法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局面。

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从原有16万名检察官中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7万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实行员额动态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履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54个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增长20%以上。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07月起在13个省区市860个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所有授权领域。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8年3月,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7月以来,检察机关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25件。这项改革两年间完整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开5个阶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力推进。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制定改革意见。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0个常见罪名批捕、起诉证据指引。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8万件、撤案7.7万件,追加逮捕12.4万人、追加起诉14.8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2.5万人、不起诉12.1万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2864人、不起诉975人,依法纠正“王玉雷故意杀人案”。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5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案”、“谭新善故意杀人案”等11起重大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重视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发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更加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推动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监督相关政法机关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6981件。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扎实开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2014年6月起在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共对5.6万件轻微刑事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2016年11月又部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人民法院适用该制度审结的刑事案件中,由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的占98.4%,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2.1%。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取得重要成果。2014年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挂牌成立后,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843件1332人。

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市县检察院检察长由省级党委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党委或委托地市级党委管理。政法专项编制由省级统一管理。成立省级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统一遴选入额检察官。吉林、广东等19个省份已实现省级财物统一管理,省市县检察院均为省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一律接受监督,参加监督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市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一律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组织监督。2014年深化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9241件。

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度结合,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2014年建成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等功能于一体、四级检察院全联通全覆盖的全国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所有办案一个平台、一个标准、一个程序,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数据自动生成。建成四级检察院全联通全覆盖的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减少人民群众信访奔波劳累之苦。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及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案管机器人、智能语音办案平台、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司法办案更加高效规范公正。

六、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坚持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014年起连续4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暴力取证、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193起司法不规范案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发布9批38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和规范办案标准。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腐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实施办法,发布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紧盯司法办案,制定领导干部和办案检察官任职回避、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说情干扰、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健全系统内巡视制度,在各省区市党委支持下,提前实现对各省级检察院党组巡视全覆盖。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089人,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11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43人。严肃追究531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七、为人民司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及时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历次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时提出的8587条意见和建议,印发四级检察院整改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侦查监督、司法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和调研,认真落实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代表、内设机构直接联系代表团制度,多次分批邀请1573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594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与全国政协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健全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制度,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民主党派法学专家挂职,注重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选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16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全面认真评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提高办案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2115人。

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建设服务群众统一窗口,升级完善全国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全面推进“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四级检察院已全部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发言人4个全覆盖,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媒体曝光的于欢故意伤害案等热点敏感案件及时发声、深入调查、依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举全系统之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加快发展。先后制定检察援藏20条意见、检察援疆34条措施、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8条意见,加大检察业务、人才、教育、文化、科技、资金援助力度。在乌鲁木齐、林芝、呼和浩特建成全国检察机关维汉、藏汉、蒙汉双语培训基地。

五年来,我们努力为实现强军梦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共起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1635人。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2017年又专门制定指导意见,依法妥善处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支持军队改革发展。

五年来,我们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司法交流协作,海峡两岸检方主要负责人以适当名义互访,开设二级窗口规范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强化惩治跨境犯罪协作,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坚决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挑战,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期待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仍较薄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益诉讼立法使检察职能发生新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不够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专业人才缺乏;五是违法违纪、司法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极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以案谋私、以案谋钱。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2018年工作建议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坚决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惩治“黄赌毒”、虐待、遗弃、重婚、家庭暴力等犯罪。依法从严惩治涉军犯罪,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妥善办理涉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第三,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依法甄别纠正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犯罪。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严惩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强化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房租赁、集体产权改革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第四,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认真学习、带头尊崇、严格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有效防范冤错案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军事检察等专门检察工作。

第五,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将改革进行到底。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员额制,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加快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研究探索反贪职能转隶后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变革。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3

xx年xx月,我透过公务员招考进入xx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院党组的安排被分配到反**局工作,在院党组和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指导和帮忙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将这三年来的工作、学习等状况总结如下:

一、服从大局,始终持续坚定的政治立场

三年来,我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在近期变幻多端的复杂政治环境中,始终持续清醒的头脑,持续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敏锐度,在重大的政治、社会事件中始终与党中央、院党组持续高度一致,牢记使命、服从大局。

二、努力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在院党组和局领导的悉心培养下,在全局同事的支持和帮忙下,我从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渐渐成长为一名检察干警。在工作中,围绕办案这个中心,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办案潜力,先后协助查办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结合办案,针对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我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推荐二十余份,敦促发案单位及时整改,防止职务犯罪再次发生,取得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我还用心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20xx年15月我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xx年7月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员荣誉称号,20xx年15月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xx年15月被授予银川市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三、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各项素质

我在反**局工作虽然已有三年,一向处在职务犯罪侦查一线,积累了必须的办案经验和协调潜力,但是离履行好人民检察官的职责还有必须的距离,务必透过不断的学习来提升自己的各项素质。我在坚持自学和参加院里组织的群众学习的同时,还用心参加高检院和区检院组织的新《刑事诉讼法》专项学习、“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学习与考核,参加了高检院的初任检察官培训、参加了反贪总局组织的侦查技术与侦查信息化培训班、心理测试培训班等。从而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不断找到了差距,结合办案和工作实践,又不断得到提高。使得自己在政治上更加成熟,业务上更加过硬,组织和协调潜力等工作潜力明显增强。

四、廉洁自律,以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自身行为准则廉洁自律常抓不懈,我除了认真学习《廉政守则》外,坚决执行中纪委、高检院和区检院颁布的各项办案廉政纪律规定,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从不迟到早退缺勤,在办案中严格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时刻注意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在工作中虚心理解党组织和领导同事们的监督与批评,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因此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4

2014年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能够听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本人今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以利我更好的在来年开展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和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一年来,本人能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在工作中提高自已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平时能注重政治理论及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自学,关心时事政治,注重读书看报,以提高学习的实效。在学习中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检察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纪检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并能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日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院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时,通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采取到先进兄弟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学习取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调研等方式,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年来,我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我把全面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及时组织落实会议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依法、文明办案。元旦和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全院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学习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表率。凡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对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本责任和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全年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区纪检监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工作以及区纪委交办的临时工作,较园满的完成了区纪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对自侦案件督察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侦查工作实行内部执法执纪督察的规定,开展对自侦案件回访考查工作。通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查阅有关案件材料、与承办案件干警交谈,走访发案单位和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内容,按督察的范围和事项,对自侦案件的案中、案后开展了督察。

三是多次对全院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了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四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车辆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必须时刻绷紧车辆安全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特别要求全体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要入耳、入脑、入心,筑牢车辆安全防线,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检务督察工作。结合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专项活动,还自行对本院枪支弹药管理、车辆管理、办案安全、机关作风、禁酒令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五是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抓好检务督察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今年开展检务督察5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安全、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通过开展检务督察,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为确保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办案安全、车辆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工作。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近30篇。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干警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5

xx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会以及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法院的管理层次、干警业务素质、案件的审判质量及各项工作达到质的飞跃。

一、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今年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6件,审结421件,审结率为76%,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11%,审结率提高9%。执结案件61件,执结率为43%。

1、刑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件,审结25件,结案率89%。刑事案件的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共判处被告人43名,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名,十年以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5名。

2、民商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385件,审结319件,审结率为83%。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1%,审结率比去年同期提高9%。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共203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3%;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4件,占25%;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8件,占18%。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调解疏导工作,在已审结的319件民商事案件中,其中调解结案232件,调解率达到73%。

3、行政审判工作。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26件,指导区民委规范罚款决定书,有效地推动依法治区进程。

4、执行工作。1—6月份,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3件(不含旧存18件),执结61件,执结率43%,执结标的金额3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26%、执结率下降26%。自今年2月,按照最高院要求,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清理积案83件,已执结积案24件,执结标的56万余元,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5、信访接待工作。就冲你们的态度,我说啥也不会再上访了。今年3月的一天,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祁秀峰把一面锦旗送到院长手中后,动情的说了这样一句话。我院为切实解决当事人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改正审判工作中的疏漏,建立健全信访复查机制,有效控制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1—6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150人次,信访案件26件,通过解释、引导,使10余起有可能上访的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1—6月份共批准95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近42万元。

6、强化审判监督力度,提高案件质量。1—6月份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8件,已审结2件(含旧存1件)。发挥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纪检室共评查案件238件。

7、信息调研、法警工作。1—6月份共编发信息简报41条,向新闻媒体投稿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纳17篇,有2名法官撰写调研论文2篇。法警队共完成押解和值庭17件68人次,协助执行11件,完成送达234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1、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最高法院和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同时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我院五名院长、副院长参加了学习班。教育活动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到实处。通过教育活动达到五个大提高,即:司法水平大提高,办案质量大提高,调解比例大提高,执行效果大提高,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实现了四个明显减少,即:上访申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明显减少,影响形象的事件明显减少,改判发回明显减少。

2、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根据自治区高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法官教育规划》。利用局域网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讨。为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我们利用双休日等时间组织干警学习计算机知识,先后组织干警业务学习班12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为学习考试人员提供方便。

3、努力推进作风建设。今年我院借助八荣八耻教育活动,根据干警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培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摆正主仆位置,自觉地在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护民、爱民、便民和利民,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6

20xx年,我院女工委在院党组、市院女检协的领导下,在政法系统妇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体女干警职工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女干警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建功立业,共同为完成全院检察工作任务、构建文明和谐检察机关作出了贡献,取得了骄人的业绩。20xx年2月,我院公诉科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评为福建省“巾帼文明岗”。20xx年8月,我院被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省公务员局、省妇联评为“第二届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积极引导妇女干警有新作为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机关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引导全院女干警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目前,我院妇女干警分散于公诉、侦监、反贪等业务部门,其中,公诉科有12名女干警,侦监科有8名女干警,每年承办了大量的案件,女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超100件,发挥了检察官应有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组织由女检察官组成的巾帼法律咨询服务队、法制副校长,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向晋江市罗山街道后库小学送去了大批青少年科普类、文学类书籍,并举办了“青少年犯罪预防”知识讲座,以增强在校小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20xx年我院共举办了18场法律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女检察官共开展警示教育47次,受教育对象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干部、部队官兵、在校学生以及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等,共计4443人。开展警示教育图片展5次,接受预防咨询18人次,有效解决干部群众较为关注的法律问题。四是在办案中注入人文关怀。发挥女检察官工作细腻的优势,在批捕、起诉环节广施人文关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刑事和解、完善未成年犯帮教机制、强化刑事当事人救助,尤其是被害人及其子女的救助,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xx年,促成刑事和解26起,附条件不起诉3人,变更8名涉案人员至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介绍14名刑事当事人到就业指导基地工作,深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加强学习,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妇女干警整体素质

三、突出特点,灵活多样,认真开展有益文化活动

我们从关心体贴妇女干警职工的成长出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健康有益的活动,在丰富妇女干警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女干警队伍凝聚力。一是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组织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女子健身舞蹈展示大赛,以激情活力的广场舞,充分展现我院女干警、职工热爱生活、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以庆“五·一”、“五·四”、国庆节为契机,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举办跳绳、猜字谜、定点投篮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女干警职工的文体生活。11月份选派一名女检察官参加由泉州市院组织的女检察官“岗位读书”演讲比赛。关心女干警的身心健康,组织全体女干警、职工参加体检、妇科病普查,组织走访、慰问离退休女同志和患病女干警,开展爱心关怀、亲情慰问活动,为她们带去组织的温暖。二是加强考察交流学习。选派6个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参加晋江市妇女联合会、晋江市女企业家联谊会联合举办的五届二次会员大会暨新春团拜会。“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组织女干警、职工、临时工、离退休女同志开展“红色之旅”考察学习活动,学习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激发女干警、职工爱国主义热情,以实际工作积极投身新时期检察事业之中。三是加强女工委制度建设。在本院信息发布内网的功能栏目设立的“女工之家”一栏,内有基本概况、工作动态、风采展示、女性话题、学习园地五个专题,根据工作内容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作为妇女工作交流的窗口。

乡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7

20____年的11月17日,我怀揣着梦想走进了德城区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了我在检察院的生活。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深切感受到在德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年当中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反贪局工作实际需要,我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反贪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常会有拉不开拴的感觉,在这种时候,我要求自己,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承担责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年来,先后参与多个、贿赂案件的办理,做了一些自己能够做好的事情,并且在案件办理开期间,因服务人员少,主动承担了侦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只要是工作上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里的要求保持一致。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

三、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不敢说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但我敢说:此时此刻,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对检察工作的态度也从激情的向往升华为理智的热爱。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德州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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