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自己的经验与他人分享,互相启发,下面是骄才站小编为您分享的庭审观看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庭审观看心得体会篇1
昨晚我们看了一部电影“世上最伟大的女性――母亲”,这部教育片使我们都感受到了母亲的爱,电影是说一个伟大的母亲,很年轻时她老公就死了,她还带着一个小女孩,后来,她们母女搬到了姨妈的家里住,靠着卖豆花来养大她的女儿,和供她读书。后来为了女儿有个好的圆满的家庭,她又嫁给了一个带着儿子的单身男人。刚进家门时,儿子十分反感,而且很讨厌这个不是亲生的妈妈,但妈妈一次一次地打动了儿子,也让儿子慢慢地接受了她,她以为从此生活会美好一些,但不幸的事总是在她身上发生,她的老公在一次工作中失去了双腿,又在一次风雨中离他们远去了,两次的打击,她还是站起来了。她靠卖豆花来养大这两个子女,供书教学,她不曾休息过,不曾放弃过,不管什么时候,她都坚强地活着。
想下我们的母亲是不是也有类似的呢?母亲为了我们是不是付出了很多呢?小时候一年级母亲就天天早上起床送我上学,足足送了六年,有时候她累,送完我上学回来还得继续睡,长大了更不好,她开始担心着我在外面会不会出事?会不会犯法?会不会做错什么事?母亲无时无刻地为我们担心。母亲为我们的付出该用行动去回报,回报她对我们的关心、关爱。
亲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只要我们活着就离不开亲情。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浸泡在博大无比的亲情中,母亲的爱是没有一种语言能表明的,以后陪伴母亲的日子里更要好好地回报她、孝顺她。
庭审观看心得体会篇2
当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接受教育,跟老师学习想学的知识,拥有一个健全的身体,是否感觉到了这是一种幸运?也许,大家认为这是再平常不过了。但是,但是聪明的我们有没有想到,那些身体残疾的孩子,他们不能像我们这样过上正常的生活,不能上学,该是一件多么痛的事。《漂亮妈妈》这部影片,就说的是一个残疾孩子和他母亲的故事,故事中的男孩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与母亲相依为命,不屈不挠,让人动容。
郑大是一个聋儿,在围绕郑大的一群人当中,与其最为亲密的当然是他的妈妈了。作为一个残疾儿童的妈妈,她始终都充满着希望,一直相信自己的儿子与常人无异,一直坚持让儿子与平常的孩子一样上学而努力,一直亲身教授知识认识世界,并且相信世界是美丽的。作为郑大的妈妈,她放弃了作为以前班花的荣耀,放弃了优越的工作,只是想多多的陪在孩子身边。在她的眼中,儿子就是她的全部。儿子一点点的进步都足以让她欣慰好久,在这方面来看,郑大是幸福的,他有一个了不起且深爱着他的妈妈。
郑大虽然耳聋,但是戴上助听器后也能也能与人交流,在他的内心当中也渴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希望能和其他同龄孩子一样穿上红白相间的校服去上学,渴望追上平常孩子的步伐,去参加学校的活动。然而当他欣喜的穿着与其他孩子差不多一样的校服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他受到了怀疑鄙视跟嘲笑,或是冷漠。这一小的情景不是正好反映了我们现实的世界吗。面对那些身体有残缺的人,社会上的人们要么用一样的眼光去看他们在他们背后指指点点,要么当他们遇到困难时冷漠的呆在一旁生怕对方缠上自己,更有甚者去嘲笑,打骂他们。其实在他们的内心世界中,我所体验到的他们并不需要多少同情,他们需要的是咱们注视他们的目光与常人是无异的。
上学一直是郑大和他妈妈的愿望,然而学校却因为他听力不好的原因而拒绝接收这样一个孩子,好在他们两母子一直都是带有希望的人,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一直努力想要达到学校的标准。面对这样一对努力着的母子学校的冷漠让人心寒,仅仅只是追求那一点点的升学率就要放弃充满希望的母子吗,郑大母子希望的不过是教室中那一方矮矮的课桌,然而学校无情的拒绝了他们,郑大的妈妈也想过把儿子送到特殊学校,但由于郑大的听力并不是很差也不能入读,并且特殊学校的资源是很有限的。这让郑大母子处在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在我看来我也会让像郑大这样的孩子进入平常的小学接受教育,这需要引起学校,以及我们的国家对这方面儿童的支持。
当然影片当中也不乏对郑大母子十分友好的人。其实我们看到,我们对残疾人的一点点关爱他们都会感到十分的开心。
庭审观看心得体会篇3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庭审观看心得体会篇4
按照我们的培养计划,教研室老师组织我们在本学期末进行了刑事模拟庭审,两个法学班共同组成了模拟庭审小组。包括审判组的合议庭、书记员、证人、法警,公诉人员,两个被告人以及他们各自的辩护人共15名同学。我在这次模拟实践中没有成为“演员”,仅作为后勤人员提供必要服务,开庭时的角色是旁听人员。然而对于整个庭审的演练和正规的程序我也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按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模拟法庭的形式是我们法学本科生进行法律实践的必要途径。所以大家的参与都表现积极,态度认真。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和××盗窃摩托车一案(虚构)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合法顺利的进行,同学们进行了多次合练和修改,在老师的指导下,形成了较完整的庭审过程。对于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有一些感受,具体包括对于模拟法庭本身的认识和对于案件的理解。
首先,就模拟法庭本身而言开展模拟法庭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满堂灌输式教学缺陷、填补纯理论学习的不足,培养学生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具体来说:
1.参与同学成为学习的主体。这次模拟法庭,实质参与主体为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形式参与者为书记员、法警、证人以及旁听人员。在前期准备阶段实质参与者针对案情收集资料,分别制作了相关文书,并且提前查阅资料熟知庭审程序,形式参与者也对案情有了详细的了解,与大家进行了多次讨论。从这个方面来讲,参与者学到的知识是较丰富的。但是,因为实质参与者的人数有限,以致于很多的同学不能参与进来。
2.控辨双方在庭前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意见,在开庭时从容的进行陈述和辩论。案件是大家虚拟的,被告人和地点也并不存在,所以大家并没有受到太多束缚,可以根据案情进行控诉和辩护,这是老师在最开始的时候给我们的指导,让控辩双方有了更大的空间发挥自己。双方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开庭时的陈述与辩论做的很好,然而过于注重案件的法理分析,所以我们忽视了对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以至于老师在我们演练过程中提出了很多与现实情况不符的地方。时候我们自己也觉得很可笑。可见模拟法庭训练是一种综合素质的训练,它不仅包括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还包括了对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具体现实的了解。
3.从模拟法庭的准备来看,我们分工很明确,节省了时间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做到“术业有专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都仅仅局限在某一个角色,无法全面的体会各个人物的职责和作用。其次,就案件而言,出现在了共同犯罪,虽然原本设想的案件很简单,但是共同犯罪和随之辩护方提出的自首情节是量刑上出现了一些变化。我经过查看发条认为共同犯罪中王刚对于盗窃案得逞的作用至关重要,不符合从犯的相关规定。两个都其主要作用,也就是两个都是主犯,这种情况合法可行。自首方面,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确已属于自首情况。不管二者处于何种目的,主动交代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合议庭同学的判决我认为合法合理。
经过了近两周的排练,准备,我们的模拟法庭已经基本成熟,虽然最初我们因为之前民事模拟法庭的经历想当然的犯不少程序上的错误,但经过老师的指导和大家的努力基本上已经改正了。这次实践活动又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从理论学习的空壳中脱离出来,距离现实的法律越来越近,相信大家都从这次活动中收获不少,在以后我们真的投身法律事业的时候,这次经历必然会让大家记忆犹新的。
庭审观看心得体会篇5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法院旁听心得体会。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
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庭审观看心得体会篇6
在5月23日这一天,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去法院旁听的活动,听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不能平静下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被告原告的年龄太小;一是他们受到的教育,文化水平低。
这是一个刑事诉讼,原告、被告的年龄都在20岁以下,被告好像是13岁,还算是成年人(好小),而引起这次诉讼的原因仅仅因为一个女孩子。被告他们在一家酒吧里,看到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和原告在一起,就想着教训他(原告)一下,唉,真不明白他们那么小,就有那么多的喜欢与不喜欢,他们是真懂呢,还是根本不懂。一个被告唆使另一个被告去打架,于是,那个被告就拿刀去捅了原告一刀,左下方,肾那个部位,因此,原告少了一个肾,没有了。天啊,这造成的可是蓄意伤害罪,他们懂不懂法律,知不知道害怕啊!我真的不能理解,他们还那么小,那么小就犯罪了。
一直听下去,才知道,两个被告一个没读过书,一个只是读了小学,可以说他们几乎没受到过教育,怎么会有法律意识呢?他们做的一切,就是逞一时之快,冲动地伤害了他人,没考虑过后果,可恨又可怜的两个人。原告提出的这个诉讼,是索赔的,一听,这医药费就差不多10万了,还有其他呢,原告没有了一个肾,怎么赔呢,失去的工作,怎么赔。以后呢?怎么办?看被告的样子,他们的家境可能也不是很好,他们怎么赔?打工仔一个,要打多久才有那么多钱赔,天啊,自己闯出的祸只能自己承担了。我们那天听,还没有具体的结果,要是他们赔不了,是不是要坐牢?坐多久?
一个人,是应该有法律意识的,不要你记得,只要你知道,不要知法犯法就行了,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做事,自觉守法。那两个被告,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可说全无,他们做事只能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计后果不理法律。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频率越来越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人不懂法或者法制观念淡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学生的起码条件。这个学期我们开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通过学习,可以分清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能够提高法律意识,以法律己。同时,通过学习,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身权益首都非法侵害时,就不会手足无措,就可以依法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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