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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风行动工作总结篇1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024年清风行动工作总结篇2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2024年清风行动工作总结篇3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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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风行动工作总结篇4
我镇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我镇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按照县局安排,从年初开始,我们利用各类大小会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车站、各村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调动了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的线索经核实后给予
奖励,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追究,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截止5月10日,我镇发宣传单1000张(并有回执单),刷写各类大小标语60余幅,办专栏7期,悬挂标语横幅2条,收缴铁夹16个,套子8个。
二、加强管理
为有效保护我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为合法利用经营户宣传政策,主动向县局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二是对市场、车站、汽车上、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可疑人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对不法行为上报县局进行调查处理。
三、严格执法
为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镇政府也成立了组织机构,公布了镇上的举报电话,确保了野生动植物在我镇的安全。
四、下一步打算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主体,面向全镇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摸清底子,让它们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在冬季抓好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查处力度、上报力度。
2024年清风行动工作总结篇5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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