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提前预警和避免灾害,你们在面临某些紧急环境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以下是骄才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物业除雪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1
为切实做好全市除运雪工作,保障雪天道路通行,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铁岭市城市除雪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冬季城市管理水平,确保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出行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民参与”,按照“以雪为令、边下边除、确保畅通、便民出行”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作业体系和机械除雪与人工除雪相结合的作业模式,有效提高除运雪效率和质量,确保及时、高效、环保地完成除运雪任务。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绿色除雪”原则。全市10°以上坡路、桥梁引桥及重要交通节点可在市除运雪指挥部统一组织下,适度撒布环保型融雪剂,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确保绿色、环保除雪。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切实做到“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积极落实各项除雪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天气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确保城市正常运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专业化、社会化为主体,市场化为补充”原则。发挥住建部门专业化队伍的主体作用,同时有效调动物业小区、沿街企业和商铺等参与除运雪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民除雪”的浓厚氛围。采取市场化方式,聘用社会人员及机械除雪,发挥市场化除雪的补充作用。
三、应急响应
将降雪预警响应划分为三级,针对小到中雪等一般性降雪天气启动一级响应;针对大到暴雪天气启动二级响应;针对暴雪到特大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启动三级响应。
(一)一级响应。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组织除运雪,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坡路等重点部位、重要交通节点配合做好除运雪期间的交通组织,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二级响应。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分管市长牵头召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交警大队、市住建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部门具体任务。
(三)三级响应。市除运雪指挥部提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城市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学校停课、机关企事业单位放假,调动全社会各种有效资源投入灾害性降雪抢险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发布气象信息。应急部门负责与铁岭市气象部门沟通联系,提前并定时向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气象信息。
(二)确定响应等级。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应急、交警、交通、环卫、物业、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在降雪预报发布后、降雪开始前,对每场降雪进行雪前会商,提出并形成除雪预案。待铁岭市发布应急响应后,即时启动我市应急响应。
(三)细化除雪准备。降雪前,各责任单位按照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指令,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在指定地点提前2小时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即下即清。
(四)实施除雪作业。各除雪责任单位以雪为令,边下边除,边除边运,力争在路面积雪压实前完成除雪。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露出路边石的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沿街商铺在不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堆放积雪,由市环境卫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清运。严禁在树盘和绿化带内堆放含有害化学物质积雪,严禁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污水,严禁向清理后路面抛撒积雪,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
(五)开展督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在降雪开始后,对除运雪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除运雪工作不及时或不达标单位,给予批评、曝光。
(六)强化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传媒中心等机构,在雪前、雪中、雪后,对降雪前预案、实施作业情况、采取的各项措施、清理效果等向社会统一发布。同时,通过开展专题报道、网络宣传等渠道,全方位、多途径对全市除雪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通过社会舆论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除雪工作。
五、责任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除运雪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园林服务办公室负责广场、公园除雪;市环境卫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园区主干道路除运雪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干道除运雪;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物业公司做好住宅小区的除雪;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发动沿街商铺、行政事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区域除雪,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商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在雪中、雪后协调解决除雪导致的交通事故;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负责清理除雪过程中的违法占道车辆。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园区企业做好企业门前道路除雪工作。
市应急局:及时向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雪情,为除雪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所辖社区及村内道路除运雪工作。
市委宣传部、传媒中心:负责及时发布雪情信息和工作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除雪机械设备、融雪剂及人员所需资金。
其余各部门、各单位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完本单位区域内积雪。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除运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除运雪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健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关宏杰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传媒中心、兀术街街道、调兵山街道、大明镇政府、晓明镇政府、晓南镇政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除雪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康传法兼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把冬季除雪工作作为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运行、检验工作执行力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工作组织落实,确保除雪工作优质、高效、有序进行。
(二)提早部署,明确责任。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冬季除雪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持续性降雪和灾害性强降雪,要提前安排部署,保证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灾害性降雪,要在最短时间内清除积雪,保证城市交通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按照市除运雪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及时沟通,组织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态势,共同做好冬季绿色除雪工作。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企业、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需要求,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企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企业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企业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集团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集团企业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企业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 络 员:xxx
值班电话:
企业办公室:
综 合 部:
夜间值班:
值 班 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企业、区、街防汛指挥部的需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企业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 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需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企业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企业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企业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企业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需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 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企业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 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需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 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
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需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企业安排。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大风、雨雪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
三、组织机构
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全面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
执行组长:(具体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
成员:(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四、应对措施
根据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具体情况,采取严格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配齐抗灾救灾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要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及时做好校园内主干道路及学校周边冰雪清扫,切实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三是确保校舍安全。学校要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以及围墙、车棚、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在建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设立隔离区,明确警示标牌;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保障校园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四是严防火灾事故。做好安全工作检查,收缴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违禁器具,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严防师生因用电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五、应急值班
低温雨雪冰冻气候应对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4
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工作,为有效控制和应对疫情扩散蔓延,及时阻断和消除疫情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序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持续运行,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住建局疫情防控应对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安排、联防联控,属地管理、行业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有序、快速反应的原则,开展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行业监管工作职能,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分类指导,分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做好住建系统行业管控和处置,持续平稳保障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物业管理方面
1.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旗县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情况。
2.旗县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外地来呼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对疫区来呼、返呼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加强对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快速响应,认真落实辖区政府对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制定的各项措施,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会有效联动,筑牢物业小区“防疫墙”。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和全体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4.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5.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进行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能按需求及时调配。重视防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畅通沟通联系渠道。
6.做好健康信息核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小区进入人员登记管理、测量体温及核查健康码等工作,实行“亮码”通行。
7.严格开展公共区域消毒消杀工作。
8.强化日常消毒消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接受当地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服从安排,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成立消毒消杀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相关主管、具体操作人员为成员,主管和操作人员要参加消毒消杀培训,掌握基本的消毒剂配比、消毒器械使用、防护服穿脱等知识,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毒消杀。
9.压实消毒消杀责任。对辖区内采取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方式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各旗县区住建局要主动与社区、社会组织、居民代表对接,压实消毒消杀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将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消毒消杀的要求落实到位。发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
10.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对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每日及时组织清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住宅小区内废弃防护用品收集点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11.提醒佩戴口罩。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居民外出未佩戴口罩应立即提醒。
1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尽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和开展培训,检查督促在岗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常消毒。
13.加强宣传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发布官方疫情防控资讯。提醒广大业主学习疫情防控常识,不聚集、不聚餐,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4.应急处理。
14.1.强化出入登记,防止人员聚集。增加登记管理人员,防止出现人员和车辆的拥堵现象,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发现公共区域人员聚集,应耐心劝散聚集人员。
14.2.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做好活动轨迹排查、流调等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居委会并按防控规定进行处置。
14.3.封控小区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管控小区主要以管理、通风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封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管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1次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表面(如单元门、楼道、电梯、步梯扶手、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封控小区按照消毒剂浓度和喷药量的上限实施,管控小区按照下限实施。
15.资料保存。疫情期间各旗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妥善保存工作相关的各类登记表、消杀记录表、药剂配置记录表等资料和电子声像档案,市住建局将定期进行抽查。
(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方面
1.完善指挥部人员。各项目疫情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内设专职联络员、卫生员,专职联络员负责对接属地社区(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将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各项要求,专职卫生员要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完善现场人员健康台账。
2.完善指挥管理体系。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建设单位统筹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现场各参建单位,明确各参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全面细致做好疫情预防、应对及善后工作。
3.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复工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4.强化项目复工防控。各项目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复工条件后方可进行复工。
4.1、严格控制开复工。各项目要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复工方案,明确开工、复工计划、范围、时间节点、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防疫措施及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方可组织复工。
4.2、加强人员信息排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参建主体要及时摸排返呼人员基本信息,提前对工人来源地、数量、来呼方式、途径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真实采集全部用工人员的到呼时间、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有无发热症状等详细信息,进场施工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算证明。
4.3.严格落实中高风险人员隔离措施。各项目要时刻关注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各项公告,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名单,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员的重点监控,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进行观察。
4.4.严格执行“三不准”原则。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招录劳务人员要做到“三不准”,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准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项目之间人员流动;不准使用按照有关规定仍在隔离观察期内的劳务人员。
5.加强现场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密切掌握施工人员日常情况。
5.1.加强工地人员管理。各项目要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通过实名制平台采集全部入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当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管理,做好防疫防护措施。
5.2.加强现场人员监测。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卫生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卫生防疫部门。
6.加强防控培训教育。积极指导和引导从业人员正确面对疫情,有序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6.1.加大宣传力度。各项目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2.加强培训教育。各项目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指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6.3.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项目要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施工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意愿,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致排查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进行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各级质安中心要对管理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对于“冒险施工”、“违规作业”予以坚决打击,防止疫情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8.各项目要科学精准防疫,查漏洞抓落实,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不折不扣履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人员宿舍、食堂、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区域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消毒通风,有条件的应聘请专业队伍开展消杀工作,做好现场人员管控,加强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9.强化现场消毒消杀工作。
9.1.消毒消杀程序。消毒消杀优先对病家、病例集中暴发场所、隔离场所阳性房间及公共区域、病例工作场所、病例转运车辆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其次对病例活动过的重点场所、使用过的车辆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再次对使用结束后的隔离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最后按照复工复产要求开展预防性消毒,根据疫情情况,各项工作可以穿插进行;
9.2.病家消毒内容。病家消毒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用3%的过氧化氢对空气进行消毒;对病人所住卧室被褥、枕头和被污染的衣物等进行处置。用1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病家的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进行喷洒消毒。
9.3.隔离场所消毒内容。在关闭门窗的情况下,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对每个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床头、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
9.4.重点场所消毒内容。可根据污染情况划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按照优先消毒处理污染重的区域、部位的原则,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
9.5.重点车辆消毒内容。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的药量对车辆内部空气进行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1000mg/l含氯消毒液),先从外到内,对车内表面、车所有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车窗等)喷洒后,再从内到外对车内每个表面持续消毒。
9.6.集中隔离场预防性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500mg/l含氯消毒液),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隔离场所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
9.7.施工现场预防性消毒。疫情期间,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实名制出入门、楼道、宿舍、食堂、楼梯、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公共盥洗室、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
10.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各项目要严把食品安全,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仓证明及消毒证明,并做好进货及销货台账登记。
11.应急处置。
11.1.制定应急预案。各项目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与人员,建立疫情防控施工现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11.2.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项目要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到位,应储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应急物品。
11.3.设置隔离场所。各项目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隔离场所应独立设置,单独设立厕所,避免隔离人员与他人混用。房间内应体温计、手消、口罩、黄色医用垃圾袋、消毒液/片、配备物品使用说明书等。
11.4.启动应急处置。当施工现场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宿舍区,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项目部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11.5.做好疫情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各项目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所有场所,在属地防疫指挥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1.6.做好心理疏导。各项目单位要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12.应急处置流程。
12.1.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12.1.1.当发现施工现场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时,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专人专车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
12.1.2.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并进行健康监测,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12.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发热人员情况,每日进行动态跟踪上报。
12.2.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12.2.1.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12.2.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12.2.3.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疑似病例确诊情况及属地防疫部门意见。
12.2.4.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12.2.5.应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12.3.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12.3.1.疑似人员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12.3.2.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
12.3.3.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12.3.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12.3.5.施工现场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12.4.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12.4.1.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
12.4.2.密切接触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12.4.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施工现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应安排其独自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对离场人员做好去向信息登记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属地社区。
(三)供热保障方面
1.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供热企业在日常疫情防控中的员工测温、登记、查看健康码等工作以及日常办公戴口罩的宣传工作;督导供热企业建立员工日常防疫工作台账,员工身体异常报备台账,外来办事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等疫情防控台账。
2.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供热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处置、突发疫情供气保障、突发疫情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督导供热企业在供热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的应急燃气接管工作,督导供热企业配备不少于本项工作内容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应急供热接管人员,在供热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进行应急接管。
4.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督导供热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供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供热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5.配合市政府做好与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沿线运煤专线的各疫情防控检测点建立沟通协调工作,保障运煤专线畅通和用煤储备充足。
6.成立应急保障队伍。抽调各地区和供热企业力量组织,形成后勤保障人员,保障全市供热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四)燃气保障方面
1.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燃气企业在日常疫情防控中的员工测温、登记、查看健康码等工作以及日常办公戴口罩的宣传工作;督导燃气企业建立员工日常防疫工作台账,员工身体异常报备台账,外来办事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等疫情防控台账。
2.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燃气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处置、突发疫情供气保障、突发疫情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督导燃气企业在燃气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的应急燃气接管工作,督导燃气企业配备不少于本项工作内容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应急燃气接管人员,在燃气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进行应急接管。
4.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督导燃气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燃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燃气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5.督导燃气企业对暂时无法入户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封闭小区,定期对小区及周边燃气管线加大隐患排查,确保出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消除。
6.督导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紧密对接,保障城市燃气供应充足稳定。如遇燃气限气情况,必须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救治医院、疫情隔离场所和供热锅炉的用气。
7.成立应急保障队伍。从各地区和燃气企业组织抽调人员,形成后勤保障人员,保障全市供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五)市政道路路灯维护方面
1.组织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市政基础运营保障和维修养护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并严格按照实名制考勤考核进出。
2.组织市政基础运营保障和维修养护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3.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和维修养护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
4.科学、合理、规范组织落实防疫工作,同步开展复工准备工作。
5.应急处置措施。
5.1.疫情排查。
5.1.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呼和浩特市或途经中高分险地区尚未返回的员工,需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
5.1.2.严防疫情扩散性传播。对14天内去过中高分险地区、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隔离期间,所在项目要及时给予关心关爱,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5.1.3.严格建档管理。对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检测记录其健康状况,并作专档管理。
6.应急处置。
6.1.紧急调配防护物资。调配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物资,努力保障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一线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作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正规防疫防护教育,注意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求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安排就医,暂停服务。及时掌握各行业作业人员情况,落实隔离观察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加强作业防护。要求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要求为医院、确诊病例或疑似隔离的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防护措施。上岗前和作业后要及时洗手、更换口罩和防护服。在完成服务保障任务的同时,避免自身受到传染,做好服务人员防护。
7.应急响应。
7.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立即向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8.应急处置。
8.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8.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8.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
8.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8.5.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8.6.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7.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各养护处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8.8.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9.成立应急保障队伍。
9.1.队伍及装备保障。全市各级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事件应急抢险处置队伍,明确突发疫情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疫情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处置队伍,根据不同的处置内容,配备足额、优良、适用的各种应急处置装备,并对应急处置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9.2.物资保障。全市各级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储备相应的各种应急防疫物资,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事件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供应。
(六)供排水方面
1.组织落实供排水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领导有关指示;
2.负责供排水疫情防控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负责及时传递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供排水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信息;
4.负责对供排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各供排水企业应急抢险专业队与其他成员单位及供排水施工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其他与供排水疫情防控相关的应急管理工作。
7.细化现场各企业履行相关职责。保障供排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密切协作,力求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全力保障城区供排水安全。
7.1.协调供水企业和排水运营单位抢修、恢复因突发事故受到影响的供水、排水设施,保障供水安全。
7.2.组织水情汛情监测以及事故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工作。
7.3.及时协调清除路面垃圾杂物,协助检查清理市政排水管网进水口,防止堵塞。
7.4.对市区市政配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及引黄输水管线、大青山原水管线的抢修维护工作,包括供水管道、各类闸阀、消火栓、排气阀的抢修维护及其他维修。
7.5.对抢修、维护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抢修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6.对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检修及维护工作,确保期间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7.7.加强市区供水管网及引黄63公里供水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进行抢修。
7.8.加强对市内污水厂厂区及设备车间消毒、消杀工作。
7.9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各供排水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供排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供排水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8.加强对水源井安全的排查,保障水源井安全运行,提前对水源井进行大检查,保持井室内外卫生清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天天有巡查、日日有记录,确保水源井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全力配合应急供水做好应急供水任务。
9.建立应急供水保障队伍,做好应急水车及发电车的调度管理,保障应急供水安全,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非值班人员全天开机,随时待命,应对突发事件。
10.对泵房内电气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工作;对泵房内供水设备,如水箱、水泵、臭氧发生器等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工作;对泵房内自控、安防系统进行简单的应急抢修;在加压泵房应急抢修过程中,及时书面通知小区居民。
11.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对事故管网进行排查,落实抢修方案;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对事发二次供水管网进行快速抢修;保障管网施工及抢修过程中的安全。
12.对突发事故现场提供物资保障,对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服务保障。
13.做好生产环节的科学调度,防止发生低压供水造成水量不足及高压供水造成管道破裂的情况。
14.加强对生产运行中的协调平衡工作和各水厂调度间的组织联系,随时掌握运行动态,观测管网压力以及各水厂供水压力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度。
15.统筹调度疫情防控期间计划性停电、停水和临时停电、停水的审批受理工作。遇突发状况,协调制水分公司、供水管网维护分公司、应急供水分公司做好供水安全保障调度工作。
16.建立应急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中选取供排水等相关专业的专家建立专家咨询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6.1.对突发事故发展趋势、抢险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16.2.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
16.3.参与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
17.应急处置流程。
17.1.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17.1.1当发现各厂网现场工作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病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时,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专人专车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隔离场做好观察治疗。
17.1.2.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17.1.3.各厂网企业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发热人员情况,每日进行动态跟踪上报。
18.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18.1.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18.2.各厂网企业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18.3.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18.4.应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19.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19.1.疑似人员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19.2.对各厂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
19.3.按照重点场所出现阳性病例后进行终末消毒,根据场所的类别、阳性病例的分布情况、人员性质、聚集情况、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划定出重点区域、重点楼层、重点房间,分类管理,精准施策,重点区域、重点楼层、重点房间要优先重点消毒和处置,既得开展空气消毒、也得开展物体表面消毒,同时对病例污染过的不宜消毒的物品进行处置,对一些可以用消毒方法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全面消毒。空气消毒: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表面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集中空调消毒:需对整个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需分阶段进行。即先对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重点场所开展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对集中空调送风口和回风口格栅用酒精喷洒消毒。告知重点场所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请专业公司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运行。
19.4.空气消毒。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
19.5.表面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
19.6.集中空调消毒:需对整个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需分阶段进行。即先对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重点场所开展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对集中空调送风口和回风口格栅用酒精喷洒消毒。告知重点场所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请专业公司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运行。
19.7.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20.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20.1.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各厂网单位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
20.2.密切接触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20.3.各厂网单位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指定住所,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领域方面
1.员工管控。
1.1持续开展新冠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学习新冠预防控制指南等文件,并传达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员工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2.对售楼处、中介门店所有员工逐一排查,对去过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区域及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
1.3.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填报。工作人员上班前自查健康码和测体温,上班期间口罩必须随时佩戴,接待前后用消毒洗手液洗手,上班营业期间非必要不出售楼处。若发生体温异常(超过37.3摄氏度)或健康码变黄或红,则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做好防护措施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1.4.减少不必要的线下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若确需开会,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会议时间,注意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立即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茶具用品需开水浸泡消毒。
1.5.疫情解除前,工作餐实行分时分餐制,不集体就餐。
2.现场防疫和温馨提示。
2.1.上班营业期间售楼处、中介门店每日隔2小时进行消毒一次。售楼处、中介门店现场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酒精、消毒洗手液、体温检测器具、一次性手套、口罩回收专桶等防疫用品。
2.2.在售楼处、中介门店显要位置设置疫情防范温馨提示和进出流程、本市门诊医疗信息、核酸检测点、防疫措施等,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群众佩戴口罩,进门需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洗手消毒,实名登记以及实施到访人数限流。
2.3.设立应急隔离室。在售楼处、中介门店临时划定区域设置为应急隔离室,用于处理疫情应急突发事件,并放好体温计、消毒剂、消毒酒精等应急物资。
3.来访客户管理工作。
3.1.售楼处、中介门店开通线上预约,每天分批次接待预约到访客户,同一时段人流量不超过10人。进场前对客户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信息询问登记,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对客户进行消毒工作。如果发现体温异常者,婉拒其进入销售现场,并提示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及相关政府部门。
3.2.建立客户到访台账并每日更新。对拒不配合测温和登记工作的客户,应及时报告负责人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拒绝其进入销售现场。
3.3.售楼处、中介门店内资料领取、问题咨询、业务办理等区域实现人员单向流动,不交叉,少往返,内部保持人员之间适度距离,无聚集。
4.应急措施。
4.1.应急响应。当售楼处、中介门店出现疫情预警时,不随意向外制造任何无根据的言论,应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汇报,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将病人护送至相应的临时隔离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4.2.应急处置措施。在岗员工或到访客户若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到访或接触过政府部门通知的时间和中高风险区域及人员的情况,应立即告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第一时间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安排防疫专人专车送其去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4.3.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售楼处所属辖区社区、街办及住建局;如为疑似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如为确诊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将在定点医院做医学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医学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
4.4.立即封锁疑似或确诊病例所在区域,禁止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处理。对疑似或确诊病例经过的公共场所及接触的物品立即进行全面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同时,按市住建局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采取部分或全部停工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生命至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严防疫情蔓延。
(二)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疫情信息报告的要求,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产生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倒查责任,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5
根据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0日夜至13日我市将会有强降雨、雷电及阵风天气,报请后勤管理处同意,物业管理中心启动防台防汛预案:
1、10日下午起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业;
2、住户尽量减少外出或户外活动,远离树木、电杆、牌匾,并关好房内门窗;发现漏水及时通报(客服电话:39xxx82);
3、请将阳台物品移至室内并检查阳台、露台地漏、院内排水等管道是否畅通,以免被杂物堵塞、造成雨水倒灌或殃及楼下住户;
4、请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大树或高层建筑下,以防高空坠物;
5、如遇雷电,请及时关闭家中电器的电源,停用手机,防止雷电伤害。
6、公寓二号地下停车场10日16时-12日16时对临时停车的住户限时免费开放。在此期间免费停放,超出时限正常收费(可扣除免费48小时的40元)。一号停车场因临时车位较少,暂不开放极端气候时期免费停车时限。
7、临时停放车辆应服从车管员管理,杜绝占用已出售车位、压线停车、占用通道、超时限不及时移除车辆且不据实缴纳停车费等行为,对违规车辆将列入失信名单处理以保证应急管理的秩序和可持续性。
8、请住户密切关注物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如有天气情况变化,将另行安排并通知。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6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关于修订发布〈平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发[xx]89号)和《市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大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发[201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