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活动方案充当我们在策划和执行特定活动时的指南确保一切按计划进行,活动方案通常需要协调不同团队和部门之间的合作,骄才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交通服务活动方案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服务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使我校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礼貌出行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养程度,根据平教安〔201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养成教育为主线,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校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秩序、摒弃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校外辅导员的专题讲座和《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的学习,让“各行其道、文明礼让”的交通宣传进校园、入头脑,师生知晓率达到100%,小学生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2、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标识设置到位。
3、道路交通安全明显改善。通过文明礼让宣传活动和争当“交通小宣传员”活动的开展,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形成,交通安全事故零记录。
4、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和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庭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三、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平安交通,文明劝导,礼貌出行。
四、工作措施
1、积极安排部署。迅速召开“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活动动员大会,将此要求传达给每位师生,并就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校园网站、《告家长书》、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相关规范要求。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正确识别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增强学生交通文明意识。
3、排查道路隐患。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师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校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4、开展实践活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学生路队制”、“赠送小黄帽”、“周末安全行”等以路育人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师生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出行。教育训练学生会走路(如: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正向靠右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打闹;知道礼让于车,不与车抢道等),让学生知道学生不乘坐危险车(如:不坐摩托车、不坐超载车、不坐无客运资质的车等不安全的车、船,不骑车驾车上下学等),严禁学生追车、打车、爬车,严禁学生在公路上做游戏。同时,要求学生把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劝导父母安全、文明、礼貌出行,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社会效应。
5、组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队。积极组建教师交通安全宣传志愿队,动员教师积极参与,给学生作出表率。教师志愿队伍在学生上、放学时段负责到校门前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中小学生改变不文明交通行为,强化中小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校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东旭(负责活动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李正乾(负责活动的督促、落实)
李江流(负责活动计划的制定、实施,建好台帐)
成 员:李仙平 王中枢 冯仕希 白朝毅 李明通 魏良益
办 公:陈丽华(负责信息的传达、收集、资料的整理)
2、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学校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体育教师要认真上好《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让学生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基本的自救自护常识;各班级要把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开展争当“交通小宣传员”活动,有序推进“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学生引导家庭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加大对接送公交车的管控力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接送车辆运行安全。
3、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学校要不断探索文明交通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把文明交通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教育寓于生动活泼的班队活动和道德实践中,通过专题黑板报、校园广播、实践活动、手抄报、校外辅导员的专题讲座等形式,促进学生文明交通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力求用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加强信息报送。学校办公室人员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按照教育局的活动部署,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交通服务活动方案篇2
一、夯实文明交通法治基础,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围绕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按照6月查不礼让斑马线、7月查酒驾、8月查毒驾、9月查闯红灯、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11月查超载的部署,每月突出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和主题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和文明交通教育基地建设,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增强企业、单位交通安全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公安部门11月30日以前按时限分重点落实7类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进教育基地、文明交通进驾校宣传;司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对重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法普及宣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30日以前指导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2.依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行为治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大力整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非法运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3.提高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效能。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拦截查处违法车辆,精准查纠、有效防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人值守制度,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二、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精心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会商,共同谋划,提前组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推出线上线下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在公众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1月10日以前制定方案,各部门12月1日以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各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联合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20xx年上半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在主要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主题活动,并联合媒体同频同步,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安全降速,为文明降速。20xx年下半年,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20xx年全年,在县乡、农村等地区大力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分别制定活动方案,7月31日以前完成“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宣传活动,9月30日以前完成“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宣传活动,12月31日以前完成“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20xx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各级公安、文明办、共青团委依靠、协同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单位的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进一步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7月20日以前,省文明办协调各地制定活动方案,会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各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7月31日以前联合组建,并指导各地普遍组建志愿者队伍,12月31日以前完成志愿者年度宣传活动。
7.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开展全省文明交通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共青团要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不同事故形式、不同展示平台,创作主题鲜明、质量上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用新颖的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用艺术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深化文明交通主旨。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6月30日以前制定创作评选活动方案,9月30日以前完成全省评选。
三、加强三大重点群体定向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8.抓好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级公安、文明办、文化部门要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将农村文明交通宣传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考评体系。20xx年,结合农村劝导站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重点推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文明交通农村建设,重点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模式,年内7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以上的县(市)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100%的行政村有一处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联合省文化厅、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六有”建设任务。
9.深化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再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职业驾驶人再教育情况的检查,督促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10.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起步教育。各级公安、教育、文化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分阶段编写制作交通安全读本、画册、教学片等,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广中小学生体验式、实践式交通安全教育做法,利用“六一”儿童节、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化厅9月30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品创作,省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四次(六一、122、放暑假前、开学后)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文明交通联播共享
11.深化媒体公益广告计划。各级文明办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整体公益宣传计划,牵头制定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公益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7月15日以前,省文明办做好年度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协调工作计划,省公安厅12月31日以前组织不少于八次媒体公益宣传。
12.深度应用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等主题媒体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拓展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安全提示等综合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8月31日以前完成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改版升级。
13.建立交通安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平台,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地交通广播,交通电视、移动电视的传播影响力,强化区域协作,及时发布相邻地区主要高速公路、国道路况信息及紧急情况下应急疏导措施,并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出台、重大交通管理政策发布及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全省宣传联动,共谋共策,实现宣传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14.建立文明交通效果评估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20xx年起,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各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制定评估办法,10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评估,12月31日以前向社会发布结果。
15.促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并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商业车险费率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完成诚信体系初步建设。
16.构建社会监督交通安全新格局。各级公安、文明办、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等活动,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8月31日以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省公安厅9月30日以前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度。
交通服务活动方案篇3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深入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倡导文明规范的出行习惯,我校决定发起“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
二、活动方式
中高年级学生组成班级志愿者小队,对学校大门口乱放的车辆进行规劝,学生出入校门进行有序引导。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监督,值班教师进行指导。
三方共同完成服务志愿表的填写。
三、志愿服务时间
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时间:2013年4月1日——6月底
志愿者服务时间:每天早上7:35—8:00
中午12:40——13:15
四、服务地点
学校大门口
五、工作要求:
1、按时上岗,佩戴好红领巾。
2、认真履行职责,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3、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尤其对屡次违反文明出行的家长做好车牌、姓名登记工作,并将家长名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对屡次不遵守规劝的学生,将名字记下并反馈给班主任。
六、志愿者服务名单
四年级:姚灿朱蒙蒙少先队干部:杨振辉五年级:凌文谢文雨少先队干部:朱媛媛六年级:王黎娟黄鹏少先队干部:梁月康
交通服务活动方案篇4
为了建立一支固定的交通安全志愿者专业服务队伍,深入实施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提出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提高xx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城市综合文明程度,扩大宣传和影响力度,不断充实新力军,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公开招募若干名交通安全志愿者。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志愿者招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募条件
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正直善良,纪律严明、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热爱及志愿服务于交通管理公益事业,有一定口头表达能力的在校学生。
二、服务内容
协同交警部门上路维护主要道路、路口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参加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及公益活动等。
三、服务时间
招募选拔培训后,利用周六、日及节假日(包括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长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
四、组织实施步骤
(一)招募
1.报名
支队宣传科已于3月25日将志愿者招聘海报和报名表发到xx学院,xx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学生报名,主要采取团体报名及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准备免冠一寸彩照2张。
2.面试
面试时间:4月14日下午16时30分
面试地点:xx学院j5102教室
面试人员:xx学院相关负责人,支队宣传科和一大队相关负责人
(二)培训
参报人员经选拔后,一大队负责审核把关,宣传科配合;审核过关后,可录用为本次活动志愿者,由一大队组织进行上岗前的统一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和实施步骤由一大队负责制定。
(三)其他事项分工
1.志愿者选拔结束后,由一大队负责制定培训、考勤等制度,并定期进行素质拓展培训和组织外出活动。
2.支队宣传科负责解决志愿者上路执勤所需的装备问题,协助一大队做好志愿者招聘、培训等工作。
3.志愿者每月的上路执勤补贴由一大队负责统计和发放。
五、志愿者管理
一大队负责对志愿者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专人负责志愿者的具体工作分配与管理。所有志愿者统一服装、标识,实行规范化管理。
交通服务活动方案篇5
为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以及《张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从xx年起至,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xx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三、活动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交通服务活动方案篇6
为推进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程度,充分发挥公益团体的社会力量,倡议越来越多的人自觉遵守交通规范,蒲公英公益xx站发起了交规协管志愿活动,首先选择位于文山路和昆嵛路交叉的百大岗作为首个志愿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交规协管志愿岗
xx市xx区xx岗。
二、志愿活动时间
每个周日上午9:30—11:00。
三、志愿活动内容
1、纠正和引导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自行车;
2、纠正和劝导闯红灯的行人;
3、配合执勤交警指挥疏导交通;
4、扶助老人过马路。
四、志愿活动规范
1、报名:周五前上报本周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给交警联系人,交警负责购买24小时意外伤害保险。
2、上岗前准备:每次4—8个志愿者上岗,穿戴自己的公益标识服装和帽子;到肯德基拿执勤辅助用品箱——口哨、标识旗、红绶带,口哨清洗后使用;四个路口平均分配人力。
3、执勤行为规范:发现违反交规者立即吹口哨示意纠正;需要指挥的使用标识旗引导违章者接受劝导;执勤过程中注意与交警保持互动。
4、执勤语言规范:“您好!我们是蒲公英公益的志愿者,
您闯红灯了。
您逆行了。
请不要在路口内停车。
请不要翻越护栏。
请在停止线内等侯信号灯。
请您以后务必注意自觉遵守交规。”
5、下岗后清点:下岗后请注意回收清点辅助物品,口哨务必清洗干净放回原位,并请肯德基人员协助保管,并礼貌的感谢肯德基的公益援助。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注意自身安全,禁止到十字路口中间执勤,随时注意红绿灯变换,尊章执行。
2、注意执勤方式方法不要与行人起冲突,遇到纠纷或蛮横无理的'人必须立即避开。
3、执勤过程中注意站姿、形姿,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微笑执勤,达到向社会传递阳光健康正能量的活动目的。
4、其他公益团体可以参与执勤,但必须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保持公益活动的形象。
5、除规定时间外的活动属个人行为,公益组织不予支持,参与公益活动相当于认可了公益组织的免责声明,出现不可抗的意外情况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团体支持:
本活动获得了xx外语学院景义之星志愿者协会、爱心联盟、百度贴吧的大力支持和声援。
交通服务活动方案篇7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活动,根据市处《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引导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为交通志愿者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其传播文明、普及交通知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公民素质,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二、活动时间
创建期间,周六或周日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6点。
三、参加对象
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设办公室于运管所办公室.
四、活动范围
区汽车客运站,周边主要交通干道
五、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1、“文明交通”引导活动。
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台、旅游景区等场所,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乘车,维护场所公共秩序和公交站台候车秩序,提升市民秩序意识,养成文明候车乘车习惯。
2、“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到主要交通路口、拥堵路段和旅游景区协助交巡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广泛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排队”宣传活动,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文明礼让”、“关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等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市民广场、商贸区、旅游景区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常识,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4、“文明交通”深化活动。
各“窗口”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志愿服务意识,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青年文明号集体更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深化“窗口“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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